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会员权利
01享有国务院授予本协会的民主“制定招标投标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权利,享有起草、提议制定有关规则的权利,享有参与对协会正在制定的有关规则的研讨、修改、表态同意或者反对的权利;
02享有国务院授予本协会的“维护招投标活动秩序”的权利;享有监督协会所运行招投标市场事务的权利;
03享有免费通过协会网站自主发布、修改、删除招标、采购、需求、招聘等信息的权利;
04享有免费获得协会每月所发行会刊的权利;
05享有免费通过协会网站获取招标采购信息的权利;
06享有在所属专业委员会内民主评议有关企业招投标信用情况和级别的权利;
07享有在所属专业委员会内商议制定本专业企业招投标信用等级划分办法、标准、依据的权利;
08享有免费参加协会多个相关专业委员会的权利;
09享有对评标专家、招标师、投标师的评议权,协会每年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评议评审须向全体会员发意见征询函;
10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工作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11享有协会所办招标市场优惠服务;
12享有免费获得协会网站会员资格的权利,网站会员享有免费查阅、下载会员专区内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13享有协会提供金融、人才、技术、项目、设备等相关支持及服务协助的权利;
14享有协会提供高品质、可信赖法律咨询,保险代理,财务验资,融资信贷,资产评估,行业入会,资质申请,企业合作等相关支持及服务的权利;
15享有通过协会网站免费链接企业网站的权利;
16享有获得协会相关精美牌匾、证、卡的权利;
17享有要求协会提供国际国内招标投标考察、联谊相关机会并提供专业化服务和协助的权利;
18享有要求协会提供国际国内、省内省外相关市场拓展的专业支持、渠道支持、人才支持的权利,享有要求分享协会各类丰富资源的权利;
19享有在协会会刊、网站进行广告宣传的价格优惠;
20享有随协会发展所追加的其它权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