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污水三厂等三个污水厂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 公告
来源: 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18 11:36:49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儋州市污水三厂等三个污水厂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HLGC2024045
三、公告性质:其他
四、企业类别:
五、项目所在地区:儋州
六、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儋州市污水三厂等三个污水厂运维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美灵南五路迈雅村160号(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GC2024045
2、项目名称:儋州市污水三厂等三个污水厂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整(¥2,250,000.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5、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整(¥2,250,000.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儋州市污水三厂等三个污水厂运维服务外包一项,具体人员需求如下,详细需求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序号 | 厂名 | 运维人员 | 化验员 | 维修人员 | 泵站人员 | 技术员 | 污泥运输人员 |
1 | 污水三厂 | 4 | 2 | 4 | 1 | 2 | 1 |
2 | 两院居污水厂 | 4 | 2 | 2 | 0 | 1 | |
3 | 富克污水厂 | 2 | 0 | 0 | 0 | 0 | |
小计 | 10 | 4 | 6 | 1 | 3 | 1 | |
合计 | 25 |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招标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针对以上3.2-3.5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提供相关承诺函(声明),提供承诺函(声明函)后无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承诺函(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美灵南五路迈雅村160号(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投标人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供应商须通过转账方式缴纳招标文件成本补偿费用(500元/套),招标文件发出后概不退款。
收取标书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信支行
账户名称: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605 0100 4736 0000 106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http://www.hntba.com/)、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https://www.hnzfcgxh.com/)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儋州市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怡心花园B15栋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98-23881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美灵南五路迈雅村160号(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898-65656121
邮箱地址:hnhl_2018@163.com
电 话:0898-65656121
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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