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莺歌海盐场整体提升工程核心区(二期展示区)工程总承包(EPC) 澄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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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17 14:49:17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海南莺歌海盐场整体提升工程核心区(二期展示区)工程总承包(EPC) 澄清函
二、项目编号:
三、公告性质:建设工程
四、企业类别:招投标代理企业
五、项目所在地区:乐东
六、详细内容:
澄清函(2)
致各投标人:
海南莺歌海盐场整体提升工程核心区(二期展示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于2019年7月11日已发布,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41页:
4. 合同结算价:
(1)工程设计费合同结算价
工程设计费合同结算价=中标人的中标价;
(3)工程施工费合同结算价
当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施工图计价结果×(1+工程施工费合同下浮率),各分部项目工程均不超过中标价:
工程施工费合同结算价=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施工图计价结果(各分部项目均不超过中标价)×(1+工程施工费合同下浮率)+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造价变化据实结算结果。
施工工程费各分项
修改为:
4. 合同结算价:
本合同采用限额设计,本合同工程总承包任务书范围内的合同结算价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中标人的中标价;
(1)工程设计费合同结算价
工程设计费合同结算价=中标人的中标价;
(2)工程施工费合同结算价
当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各分项施工图计价结果×(1+合同下浮率)>中标人各分项的中标价时:
合同结算价为中标人各分项的中标价+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造价变化据实结算结果;
当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各分项施工图计价结果×(1+合同下浮率)≤中标人各分项的中标价时:
合同结算价为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各分项施工图计价结果×(1+合同下浮率)+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造价变化据实结算结果。
(3)因发包人或使用人要求,本合同工程总承包任务书范围外的合同结算价,据实结算并执行中标下浮率,但不参与取费。
(4)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情况,确需分项开展工作的,可分项进行结算。
5.如因项目的进度需要,发包人需先行实施包含在承包范围内的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承包人须承担此部分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行承担。
开标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不变!
招标人: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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