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人员布料加工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单一来源 公告
来源: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05 15:02:55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戒毒人员布料加工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二、项目编号:YMXM2019-05-03
三、公告性质:政府采购
四、企业类别:货物采购、服务企业
五、项目所在地区:海口
六、详细内容:
戒毒人员布料加工(项目编号:YMXM2019-05-03)
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一、采购人:海南省戒毒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戒毒人员布料加工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新入所戒毒人员服装、被套加工;440,220.00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海南新新实业有限公司
六、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申请理由:1、根据《海南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7]1628号)六、相关要求(一)之规定:政府采购应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等,对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品目,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
2、就新入所戒毒人员服装、被套加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理由有以下几点:一是组织戒毒人员被服加工不仅充分利用戒毒场所劳动力资源,还能让戒毒人员学到一门服装加工技术,为戒毒人员出所就业做技能储备;二是海南新新实业有限公司属于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国有企业,该企业是承揽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服装加工业务唯一企业;三是经服装加工市场调查,国家对监狱企业有优惠扶持政策,而戒毒系统企业也属于监狱企业范围,所以加工单价低于社会企业单价,总支出相应减少,确保专项经费充分利用。以上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 91号)第四条第十四项“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及第十五项”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规定的情形。
3、综上所述,我局拟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海南新新实业有限公司。
七、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成员:陈孝钢、王晓莉、李桂林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组论证,建议海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对戒毒人员布料加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该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第四条总第十四款、第十五款要求。
九、公告期:2019年07月05日—2019年07月11日。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同时抄送海南省财政厅。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海南省戒毒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91907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海甸五东路18号新燕泰大酒店C栋五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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