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外装饰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 公告
来源: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11 08:28:22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外装饰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二、项目编号:SCZH2023-YS-0059/008 /HN-ZS-2023-003
三、公告性质:建设工程
四、企业类别:招投标代理企业
五、项目所在地区:东方
六、详细内容:
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外装饰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海南金泰鸿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南金泰鸿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外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外装饰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属于板桥镇西南面的滨海地区;具体位置位于海南岛西线高速公路的东方市最南端,北与感城镇接壤,南与乐东县尖峰镇毗邻,西临北部湾,是东方市南大门。地理位置为东经108°40′41.77”,北纬18°47′41.35”,北距离东方市府八所约33公里,南距国际热带度假城市三亚约103公里,距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仅十多公里。
2.3招标范围: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外装饰工程,包含铝合金门窗、钢百叶窗、玻璃栏板、金属栏杆、洋房外装饰格栅、玻璃雨棚、铝板雨棚等,不包括铝板挑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投标活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附承诺书);
3.6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选定12家合格的申请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15日17时00分截止。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1)预审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账号:102061183466 (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账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2)申请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邮箱774229327@qq.com,且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220569663(3)以申请单位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转账;(4)资格预审文件可邮寄,如需邮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25日14时00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9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http://www.hntb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金泰鸿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派出所西300米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898-2573500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九楼
联 系 人:张建国、年婷婷
电 话:029-88210541
电子邮件:7742293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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