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811中线高速公路天桥广告牌经营权招租项目
其他公告 公告
来源: 福建泉宏 发布时间:2022-01-21 17:57:06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G9811中线高速公路天桥广告牌经营权招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FJQH-2022-001HSD
三、公告性质:其他
四、企业类别:招投标代理企业
五、项目所在地区:海口
六、详细内容:
G9811中线高速公路天桥广告牌经营权招租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海南恒生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现拥有海南省G9811中线高速公路天桥共16座天桥广告牌的经营权。该段高速公路G9811中线高速公路天桥广告牌经营权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广告牌经营权招租比选。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G9811中线高速公路天桥广告牌经营权招租项目
2.2项目编号:FJQH-2022-001HSD
2.3 项目地点:海南省G9811中线高速公路(详细地点详见采购需求中的采购需求表)
2.4广告种类:钢结构G9811中线高速公路天桥广告牌
2.5 广告牌规格:长30米,高2.5米(具体以实际为准)
2.6招租内容:本次招租为海南省G9811中线高速公路共16座天桥广告牌牌位出租(广告牌具体位置及规格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表)
2.7报价起底价:比选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表《G9811中线高速公路天桥广告牌点位表》中序号1至序号16共16座广告牌第一年招租底价为7万元/座/年,第二年租金上浮率不低于5%,报价低于底价或上浮率低于5%均视为无效报价。
2.8付款方式:按照比选人和比选申请人在合作合同书中详细规定执行。
2.9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0本项目一批不分包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新成立的公司不满足时间要求的根据企业成立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3.4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纳税完税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3.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向代理机构购买了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01月24日至2022年01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详细地址)获取比选文件。
4.3现场方式报名,现场领取的可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现场领取比选文件时必须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28日16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栋17层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3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5.3.1比选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固定胶装装订;
5.3.2比选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比选文件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5.3.3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专用袋中,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5.3.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比选保证金的递交及要求
6.1比选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必要条件,金额为¥1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6.2比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6.3比选保证金递交人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必须一致。
6.4比选申请人未按规定递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比选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6.5比选保证金的形式:基本账户转账,同时保证金单据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如比选申请人保证金未按要求到账的,视为无效响应。
户名:海南恒生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美兰支行
开户账号:3927 0188 0001 0541 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官网(http://www.hntb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海南恒生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808979737
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65347183/188766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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