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 公告
来源: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08 12:36:46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二、项目编号:SCZH2021-YS-0136/012/HNJTHY-YS-2021-012
三、公告性质:建设工程
四、企业类别:招投标代理企业
五、项目所在地区:东方
六、详细内容:
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项目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海南金泰鸿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南金泰鸿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地处西部海岸线中心,处于黄金北纬18°滨海位置,南临三亚湾,距三亚市1小时车程,住宅总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19737.69平米,总建筑面积50446.57平米,计容建筑面积44084.00平米,不计容面积6362.57平米,容积率2.17,建筑基底面积3266.61平米,建筑密度16.55%,绿地率40.1%,主要业态有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幼儿园、商业、文化活动中心、医疗用房、金融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市政用房、居委会、配套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等。
2.3招标范围: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A11地块1期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资信状况良好,且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3.4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实施过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投标活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附承诺书);
3.6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选定7家合格的申请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9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5 日9时00分截止。
5.2疫情期间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1)预审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账号:102062457100(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账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2)申请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邮箱774229327@qq.com,且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220569663(3)以申请单位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转账;(4)资格预审文件可邮寄,如需邮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九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http://www.hntb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金泰鸿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派出所西300米
联 系 人:苏晁
电 话:0898-2573500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九楼
联 系 人:张建国、年婷婷
电 话:029-88210541
电子邮件:7742293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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